詹姆斯·麥迪遜從1809年3月4日至1817年3月4日是美國第四位總統,(民主)共和黨。他是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是美國憲法的奠基人,他與
約翰·傑伊及
阿曆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被稱爲美國“憲法之父”,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說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爲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美國的第4位總統(1809年3月4日--1817年3月3日)

詹姆斯·麥迪遜
姓名:詹姆士·麥迪遜
綽號:“憲法之父”
出生:1751年3月16日,弗吉尼亞
死於:1836年6月28日,蒙彼利埃,弗吉尼亞
父親:詹姆士·麥迪遜
母親:内爾·康威麥迪遜
夫人:多利·佩恩·托德(1768-1849),於1794年9月15日結婚
孩子:無
宗教:Episcopalian
教育:畢業於新澤西學院(現在普林斯頓大學;1771)
職業:律師
政黨:民主共和黨
其他政府位置:弗吉尼亞憲法會議成員,1776
大陸議會成員,1780-83
弗吉尼亞立法機關成員,1784-86
憲法會議成員,1787
美國眾議院的成員,1789-97
國務卿,1801-09
總統年薪:25,000美元/年
麥迪遜生於1751年,橙縣,弗吉尼亞,畢業於(當時叫新澤西學院)普林斯頓。他學習歷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
制憲會議在費城,36歲的麥迪遜把頻繁和顯着的部分加在辯論内。麥迪遜與亞曆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堅鳥,聯邦主義者散文的憲法做了較大的對照。在晚些年,他被稱爲“憲法之父”,在國會,他幫助修改權利法案,制定第一個收入立法。從他的領導當中反對漢密爾頓的金融提議,他感到將過於向北方的金融家給予財富和能力,變成共和黨人的發展。
當時總統傑斐遜國務卿,麥迪遜給交戰法國和英國抗議他們的美國船的被扣押,與國際法律相反。盡管1807年不受歡迎的禁止行動,這沒使交戰的國家改變他們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國的消沉,麥迪遜在1808年被選擧爲總統。他廢除了EmbargoAct。
在麥迪遜任職的第一年,禁止美國與英國和法國進行交易;然後在1810年5月,審定的國會進行兩個交易,指導總統,如果兩者中任何一個將接受美國的中立的權利的意見,禁止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易。
美國海員的英國強迫服役和貨物的扣押使麥迪遜不得不對壓力讓步。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國會宣戰。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說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反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爲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美國憲法之父的來由
詹姆斯·麥迪遜就是這樣一位理智領導者,再沒有人比這位來自於弗吉尼亞的立憲主義者更具有說服力地概括了權力制衡的策略。他清楚地認識到了美國人民正在形成中的需要,而且他的政治經歷以及他對政治文獻的研讀,也使他對人的本性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他從一種沖突理論的角度,分析了美國的政治形勢——民眾政府向派系暴政的轉變趨勢,其結果必將是造成混亂、動盪和不公平。他考察了派系產生的根本原因,發現它們並非是表面的或暫時性的因素,而是“植根於人的本性之中”。這些力量可能爆發於宗教沖突、政治沖突和領導沖突之中,尤其是爆發於經濟沖突之中,但是,“由於人類彼此仇恨的傾向如此強烈,以至於在具有實質意義的原因並不存在的情況下,最細微、最荒謬的分歧也足以煽動人們的敵視的情緒,足以激發出最激烈的沖突”。由於派系分裂傾向如此強盛有力,因此根本不能用諸如“摧毁自由這個派系活動的本質所在”,或者賦予“每個公民同樣的選擇機會、同樣的激情和同樣的利益”這樣的策略來平複它。這樣的想法或是不切實際的,或是比派系活動這一疾病本身的危害更大。
不,保護對抗權力的自由的策略,必須與它要控制的力量同樣強大。派系所產生的根源無法消除;能夠消除的隻是它的影響。要解決這一難題,就要“設計出這樣的政府内部結構,使其各組成部分憑借其交互關係成爲彼此保持各自適當位置的手段”。但是,政府的每個部門都必須具備各自的意願,這種策略才能生效。如何生成這樣一些相互對立而又相互沖突的意願呢?可行的辦法就是讓各部門對相互沖突、相互對立的選民負責。“防止在一個部門中數種權力逐漸集於一人之身的最大的保障措施,就要賦予每個部門的管理者必要的憲法手段和個人動機,以抵制其他人的侵犯行爲……必須要造就野心以對抗野心。人的利益必須符合所承擔職務的憲法規定權利。”麥迪遜不無悲哀地補充道,就算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人類本性的反映。“但是政府本身又是什麼呢,它難道不是所有對人類本性的反映中那個最偉大的反映嗎?如果人們都是天使,那麼任何政府就都是不必要的。”如果人們傾向於統治其他人,那麼政府就必須能夠控制被統治者,同時必須有能力控制自身。
由於麥迪遜在這個問題上的陳述非常有見地,並且漢密爾頓、亞當斯和其他一些知識分子都竭力地構思、執行並維護他們的策略,所以後人們已經談論起在1776年和(特别是)1787年的政治才能的大爆發了。然而,如果我們退後一步,就可以看到,作爲一個思想頂峰的美國憲法,來源於幾個世紀以來艱苦的政治思索和政治分析,來源於直接的政治經驗,也來源於美洲殖民地人民的各種特殊需要和各種特殊的政治環境。1787年的“解決方案”不僅僅像貝林所稱的那樣,是一條“持續的、不間斷的理智發展和政治經歷之路”的頂點,架起了古代傳統、17世紀英國思想和美洲大陸思想以及麥迪遜的分析之間的橋梁。它也是知識分子所行使的政治領導權力的一個經典的,或許甚至是一個空前絕後的實例,這種領導是在這樣一種情境中實施的:此時,知識分子們對人類本質有了堅定而現實的理解,他們對前人的思想有了廣泛而深入的把握,他們對自身與他人的經驗能夠有辨别地加以吸取,理論上和實踐中的那些難題的本質得到了清晰的闡釋,而且從哲學上和操作上解決這一難題——抑制權力和保護人民自由的難題——的時機和環境條件已然成熟。
詹姆斯·麥迪遜(1751——1836,在1809年3月-1817年3月任美國總統)是美國的第四任總統,他被稱爲是美國的“人權法案之父”,他也是第一個在白宮大廳擧行就職典禮的美國總統。他是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1789年在其領導下根據各州的建議,對美國憲法提出了12條修正草案,其中最終穫得通過的10條修正案,總稱爲人權法案。這10條修正案規定了美國人民的基本人權政府不得侵犯,標志着人民爲自由長期鬥爭的成果。

美國郵票:詹姆斯·麥迪遜
其主要内容有:言論及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抗議政府和和平集會的權利,享受正當的法律程序和公正陪審團審判的權利,不受殘忍和不尋常刑罰的權利,人身和財產不受無理檢查和扣押的權利以及政府權力來自人民的基本原則。 2001年10月18日, 美國郵政爲其誕辰250周年發行一枚34美分的紀念郵票。郵票畫面上是詹姆斯·麥迪遜的肖像,背景是他在弗吉尼亞州的蒙特庇勒莊園。這枚郵票由John Thompson設計,美國印鈔公司印制。
作爲美國的人權法案之父,詹姆斯·麥迪遜曾經在1894年、1895年、1902年、1917年、1938年和1939年6次登上美國郵票。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傳》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傳》
作 者:劉紅 冉紅英 (美)加利﹒威爾士
出 版 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01
ISBN:753364452 版 次:1
包 裝:平裝 開 本:大32開
頁 數:10,181頁 字 數:120千
印 張:1次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國家法、憲法 > 憲法 > (分類細分與勘誤)
内容介紹
詹姆士·麥迪遜(1751—1836年),美國第四任總統。他曾與漢彌爾頓等人合着了《聯邦黨人文集》,亦被一些人視爲“美國憲法之父”。本書叙述了麥迪遜政治生涯中的重要事件,並闡述了麥迪遜的性格對其政治生涯的影響,是國内讀者了解這位美國憲法之父的優秀讀物。
麥迪遜是一位偉大的立憲主義者,被尊稱爲“美國憲法之父”。與其輝煌的職業生涯相比,麥迪遜的總統生涯不算成功,甚至可以忽略不計。但即便如此,麥迪遜在擔任美國總統期間仍然增強了美國的國力,美國已經不再是歐洲風箏上的一段小尾巴,隻能跟隨在歐洲身後毫無主見地在穹蒼飛舞;美國已從一個弱不禁風的新興國家,逐漸贏得了世界各國的尊敬。
——加利·威爾士
作者簡介
姓名:劉紅 冉紅英 (美)加利﹒威爾士著
作品:《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傳》
目錄
叢書序
前言:一個問題
ⅰ 前總統時期(1751—1809)
1 憲法之前(1751—1785)
2 憲法時期(1786—1788)
3 三屆政府
ⅱ 總統時期:第一屆(1809—1813)
4 政略和人事(1809)
5 國内事務:政黨(1809—1818)
6 國外事務:兩次受騙(1809—1810)
7 誘發戰爭(1811—1812)
8 占領加拿大(1812)
9 護衛航和一個新的開始(1812)
ⅲ 總統時期:第二屆(1813—1817)
10 和平提議和專業主義(1813—18147)
11 華盛頓和巴爾的摩(1814)
12 設法退出戰爭(1814—1815)
13 任期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