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1.质——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2.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3.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4.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5.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并不是量变就能引起质变,而是量变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进而才能引发质变。就像水从液态变为气态,加热提高温度只是引起质变的外部条件(外因),水分子的主要热运动形式发生了改变才是引起质变的根本原因(内因),小于1标准大气压时,低于100摄氏度的水照样可以沸腾。同理,并不是生产力发展了(外因),就能导致社会的变迁,导致社会从公有制到私有制、再到公有制的不同社会形态的交替,生产力的发展与这种社会形态的交替变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基于此种程度的生产力水平,人类创造的消费产品数量相对于人类需求而言发生了质变,从而导致人类的主要需求矛盾发生了变化(内因),进而导致人类为满足新的主导性需求而产生不同的认知态度、行为方式和意识形态。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3.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4.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1.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2.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4.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5.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