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楼文化
“青楼”这个词,原本指豪华精致的雅舍,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如《
晋书·麹允传》:“南开朱门,北望青楼。”邵谒《
塞女行》:“青楼富家女,才生便有主。”南梁时,
刘邈《
万山凶采桑人》诗首句云:“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不过这里说的“倡妾”,可能只是“家妓”而已。本文主要解释妓院这一层意思。
(1)、青漆涂饰的豪华精致的楼房。
三国魏
曹植 《
美女篇》:“借问女安居?乃在城南端。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
唐
张籍《妾薄命》诗:“君爱龙城征战功,妾愿青楼欢乐同。”
清
陈梦雷《拟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诗:“青楼当大道,高入浮云端。”
(2)、指南朝齐武帝的兴光楼 。后也泛指帝王之居。
(3)、指定居住和卖淫的场所,即妓院。
唐
杜牧 《遣怀》诗:“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
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姬蹙然敛袵跪曰:‘妾故某翰林之宠婢也,翰林将殁,度夫人必不相容,虑或鬻入青楼,乃先遣出。’”
(4)、借指青楼中的女子。多指妓女。
唐
温庭筠 《塞寒行》:“彩毫一画竟何荣,空使青楼泪成血。”
宋
秦观《虞美人》词:“欲将幽恨寄青楼,争奈无情江水不西流。”
宋
晏几道《生查子》词:“归去凤城时,説与青楼道:徧看潁川花,不似师师好。”
清
李渔《
慎鸾交·席卷》:“ 华郎 的心肠虽好,只怕他父亲到底执意,不容要我辈青楼。”
《“五四”爱国运动资料·妙莲告花界书》:“惟我青楼一无举动。我本我的良心,想出几条办法,劝告我全国花界同胞。”
至
唐代,“青楼”两种意义仍参杂错出,甚至有一人之作而两意兼用的例子。如
韦庄《贵公子》“大道青楼御苑东,玉栏仙杏压枝红”,与大道、高门相关,而与艳游、酒色无涉;而《捣练篇》“月华吐艳明烛烛,青楼妇唱衣曲”,则指
妓院。
宋、元以降,“青楼”的偏指大行于世,反而成了烟花之地的专指,不过比起平康、北里、章台、行院等词更为风雅。作为上等妓院,青楼中的妓女,一般是艺妓,也有色艺双绝,两种服务都提供的。但无论如何,吟诗诵词、弹琴唱曲,仍是最主要的节目。她们中间不乏才华洋溢的诗人、说唱文艺家和戏曲表演艺术家,如
薛涛、
张窈窕、
严蕊、
周月仙、
张玉莲、
马湘兰、
陈圆圆,
柳如是,
董小宛……宁宗一先生在为陶慕宁《
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所作的序中指出:“她们在中国文艺史上无疑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世界文艺史上,这倒也是我们中国的一大特异贡献。”
最早发明官妓的,是春秋时齐国的宰相
管仲。他设置了拥有700名妓女的国家妓院。无独有偶,与管仲时代差不多的
古希腊雅典的政治改革家
梭伦,也开设了国家妓院,目的一是满足青年男子的要求,二是保护良家妇女不受骚扰。而管仲的妓院作用更大。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送妓与敌,兵不血刃。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各国效仿,一时官妓大兴。
官妓中有一种专门为军队服务的,叫做
营妓,最早的发明者是越王
勾践,而正式成为制度则在汉代。汉代以后,家妓兴盛起来,到南北朝达到顶峰。家妓的地位处于妾与婢之间。妾是满足主人肉体之需的,婢是端茶扫地,铺床叠被的,而家妓的作用是为主人提供艺术服务的。家妓普遍受到严格的艺术训练,实际上代表了当时最高的艺术水平。中国的音乐舞蹈不但是她们发扬光大的,也是她们传续下来的。但不论官妓家妓,都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对她们可以任意买卖和杀戮。
随着商业的发展,都市的繁荣,在官妓、家妓之外,出现了个体营业的私妓,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楼妓女。私妓在先秦已经出现,到六朝时开始活跃,至唐代走向兴盛,一直持续到宋元明清,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一大奇观。
私妓可分两类。一类是向政府正式注册登记,隶属教坊的,叫做市妓。另一类无照营业户,是名副其实的私妓。私妓的艺术修养不如官妓和家妓,她们接触的社会面比较宽,文化构成也比较复杂。所有这些,都使得青楼文化充满了变幻多姿的色彩。

《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
古人给风月场所想了一个美丽的词:青楼。关于爱情,关于性欲,关于道德,这几项可以说是文学最基本的主题之一,而这几个最基本的主题可能通过妓女这一特定的角色而聚合在一起,因此文学从来都对妓女给予特别的青睐,古人还专门将这样的文学命名为“
青楼文学”。
青楼似乎是古代文人除了庙堂、家庭、江湖以外必不可少的寄托之所,少了青楼文学,传统的文学大概就少了很多的韵味。有人做过统计。《
全唐诗》将近5万首中,有关妓女的达2000多首,约占1/20。自从新中国成立,彻底消灭了卖淫这一丑恶现象之后,青楼文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文化土壤,但是,随着近些年某些地方的繁荣“娼盛”,妓女逐渐成为了当代小说中的重要角色。最近出版的《小说选刊》第10期,就有三篇小说都涉及到妓女和卖淫的生活,一篇是
石钟山的《一唱三叹》,一篇是阿宁的《米粒儿的城市》,一篇是乔叶的《解决》。这也许只是一种巧合,但也足以说明作家们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程度。
卖淫现象自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死灰复燃以来,至今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据专家估计,在全国范围内,目前商业化性质工作从业人员约为400万人。放眼今天城市的街景,在灯红酒绿、雕梁画栋的背后,涌动着的是不可扼止的欲望。所不同的是,古代的青楼是公开的,今天的青楼是变相的,也许就藏在那些装潢艳丽的洗浴中心、歌舞厅、发廊等等场所的里面。这种社会现实的顽强存在,就在一点点地腐蚀和瓦解社会的道德精神世界。新青楼文学就是在这一文化背景下展开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新青楼文学是一份及时的社会档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的性交易现象。这也正是今天的新青楼文学与传统的青楼文学的最大的不同所在。有人概括传统的青楼文学是一种诗化的青楼、浪漫的青楼。但对于今天的小说家来说,青楼不再是诗化的场所,作家们基本上是以批判现实主义的立场反映社会的“青楼”现象。
官妓历史
我国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于周襄王时代,齐国管仲之设女闾,即其作俑者。《
战国策》二卷“东周”引周文君云:“
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按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则一闾为二十五家。管仲设女闾七百,为一万七千五百家。管仲设女闾,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我国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其端,自此以后,无代无之。唐承六朝金粉之後,娼妓之多,空前未有。约分家妓公妓两种。长安都城中有所谓“北里”、”平康里“舆“教坊”者,即为当日风流渊蔽。(摘自
黄现璠著:《
唐代社会概略》 ,
商务印书馆,1937年2月再版)。“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
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右边为任字),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
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妓。《
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
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
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
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娼!或者干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
都城纪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文人与官妓
官妓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
国初事迹》记
明朝公娼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
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家妓历史

《青楼文化》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妓”。家妓是养在豪门中的妓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妓最多。
《
宋书.沈演之传》:“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色放纵。”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妓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妓妾盈房。”
因为家妓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
绿珠,就是
石崇的家妓。家妓引起家庭大血案。
别以为家妓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妓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妓。诩以畜妓免官,禁锢十年。”
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
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妓女。可见从“家妓”观点看,妓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
礼记》、《
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
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
青楼女子的避孕措施
在现代的避孕药具出现之前,过去的青楼女子她们是如何采取避孕措施的呢?史书上鲜有记载,野史上也不多见,影视剧里也是轻描淡写了之。
巩俐出演的一部电影,就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位妓女在接客之前,喝下一种汤药,说是喝了就不会怀孕了。当然,这种药究竟含有何种成分,无从考证,当关于古代的妓女避孕的方法也就众说纷纭。
有说将麝香放入妓女的肚脐可以避孕,比如堪称中国“红颜祸水”之最的
赵飞燕和
赵合德两姊妹就有记载采取的是这样的避孕措施。当然,赵飞燕和赵合德两姊妹还不能称其为妓女,但殊归同途。这种贴肚脐叫“了肚贴”。贴在肚脐上,就可以了结女人肚子的受孕功能,再不能怀孕了,不过这“了肚贴”已经失传。
民间还有记载,据说
藏红花是宫廷传出来的避孕秘方,说如果皇帝不喜欢某个被宠幸的宫女,就会让太监把这个宫女倒挂起来,给她用藏红花液清洗下身,据说这样可以将宫女体内的精液清洗干净,还有一些野史,说以前皇帝宠幸妃子后,如果说不留的,太监就会帮那女的推拿,确保皇帝的精液不能留在那女的体内,这样可以起到避孕的效果。
但是,即使是现在,也没有百分之百有效的避孕措施,
韦小宝就是避孕失败的产物。过去许多青楼女子在从良后,都是终身不育的,就是长期饮用破坏生育能力的一种汤药,以致绝育,说是服用被称做“凉药”的一种可以避孕的药,也含有麝香的成分,会影响生育,但不一定绝育。
也有使用“安全套”的记载,是使用动物的肠衣,有说是羊的,还有说猪膀胱是早期的“避孕套”,但据史料真实记载,西方中世纪宫廷里使用的“避孕套”就是动物的肠衣,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荷兰小帽”。中国古人还用鱼膘作“避孕套”。在博物馆的收藏物中,有古代人用绵羊肠子制成的避孕套,有点接近于现代避孕套的雏形。
在3000多年前的
印度和
埃及,像鳄鱼、大象这样被认为具有神秘力量的动物的粪便也被用到了避孕药方中。事实上,由于这些动物粪便具有高度酸性,它的确具有一定的杀精作用。不过,动物粪便所带来的强烈臭味显然会影响古代夫妻们的“性趣”。
也有采取喝水银的方法,
水银的确可以避孕的,但水银有剧毒啊,也许可能喝少量的不会死人。现在,在我国的北方农村,许多老年人年轻的时候就采用喝水银避孕的方法,这肯定对身体有很大伤害。于是,过去妓女们喝的茶水或日常食物中就被放入少量的水银,据说效果很好,当然,妓女们被蒙在鼓里,还以为是可以避孕的香炉灰什么的,不然妓女们知道水银有毒不敢喝啊!
青楼小说的开拓之作——《青楼梦》

《青楼梦》
《
青楼梦》亦名《
绮红小史》,64回,作者
俞达(?—1884年),又名宗骏,字吟香,作此书时署名厘峰慕真山人,
江苏长洲 (今苏州市)人。作品除 《青楼梦》外,还有《碎红轩笔话》、《
花间棒》、《
吴中考古录》及《闲鸥集》等。他在功名上不得志,一生的主要职业是坐馆。书中的主人公——多情公子金挹香就是他自己的化身。
《青楼梦》成书于光绪四年(1878年),作者将妓女当作淑女,描述了青楼36位多情女子与一位多情才子的一段欢情。作者在第1回里就表明了他的生活理想:“游花园、护美人、采芹香、掇魏科,任政事,报亲恩、全友谊、敦琴瑟、抚子女、睦亲邻、谢繁华、求道德”。他一生追求功名却屡遭挫折,于是发出了“公卿大夫无一识我之人”,“反不若青楼女子竟有慧眼识英雄于未遇时也”。多情多义的美女则使得金挹香“决不以青楼为势力场”。后来金挹香官至太守,纳了五妓为一妻四妾,表现了作者对于功名富贵的强烈欲望。结尾处36名妓风流云散,金挹香弃官修道,反映了作者的没落情绪。
《青楼梦》勉强可以说是妓女题材的开拓之作。
鲁迅先生在《
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一文中说:“《青楼梦》全书都讲妓女,但情形并非写实的,而是作者的理想。他以为只有妓女是才子的知己,经过若干周折,便即团圆,也仍脱不了明末的佳人才子这一派”。
由于小说有作者自己的生活背景,所以书中的妓女有些可能是和作者有过交情的,有些也影射着真人真事。如第44回《武雅仙订盟洪殿撰》的“洪大人榜名匀金”,实际上指的就是状元洪钧,武雅仙就是嫁给洪钧的名妓
傅彩云,即后来名噪一时的赛金花。在思路和写法上,《青楼梦》均模仿了《
红楼梦》,如其中的结诗社、行酒令、猜灯谜、说笑话等等,男主人公金挹香的言谈话语更是贾宝玉第二。只是作者不敢面对现实,不愿人世间留有憾事,所以他只学写了《红楼梦》中的才子佳人式故事,而没有写成《红楼梦》那样的悲剧,结局也是大团圆的结局。当然,无论是在思想内容上,还是在艺术技巧等方面,《青楼梦》都是远远比不上《红楼梦》的。